旅游行程變更同意確認書
團號: 人數: 導游/領隊:
一、行程計劃變更或增減項目原因:
□ 1.由于 原因,發生旅游合同雙方當事人(甲方:旅游者,乙方:呼倫貝爾風向標旅行社有限公司)無法預見、無法預防、無法避免和無法控制的事件,現經雙方共同協商,自愿達成本旅游行程變更內容。
□ 2.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自愿達成本旅游行程計劃變更或增減項目。
二、協商同意行程計劃變更或增減項目:
□ 1.行程計劃變更: ;
□ 2.行程增減項目: 。
三、行程變更涉及費用約定:
□ 1.甲方同意,由乙方退還原旅游行程中未發生的 等
費用(合計大寫): (幣種: )元/人,甲方確認簽署人或代表者已收到乙方退還原旅游行程中未發生費用,且無其他爭議。
□ 2.甲方同意,原行程變更所涉及的費用相互充抵,雙方互不增收或退還任何費用。
□ 3.甲方同意,因原行程變更及增加項目,愿意向乙方支付增加項目所發生費用(合計大
寫): (幣種: )元/人,并對此無爭議。
四、甲方(旅游者)在簽署本《旅游行程變更同意確認書》前已經詳細閱讀了全部內容,愿意接受與遵守,同意作為已簽署的旅游合同補充約定,并確認不再以任何形式和理由向乙方提出任何異議和主張。
五、本《旅游行程變更同意確認書》甲方(旅游者)可委派代表簽字,但該代表者須在簽字時將所代表的甲方旅游者名字全部簽署在本確認書上,并對自身的代理權真實性和合法有效性負責;同時須承擔未簽字者行使上述權利和義務的后果,承擔未參加簽字旅游者與乙方因本確認書內容產生一切糾紛的責任。
六、甲方(旅游者)同意選擇本確認書的條款,已經在“□”選項上以用“○”表示確定,
未涉及條款以用“×”表示刪除。
甲方(旅游者)確認簽署或代表簽字:
乙方(呼倫貝爾風向標旅行社有限公司)領隊簽名:
簽署日期: 年 月 日
注:本《同意確認書》由乙方領隊收存保管,行程完畢后應交予公司業務部門存檔。